2026.11.03
裝潢要申請嗎?用三個問題替自家情況快篩
裝潢要申請嗎,答案不是看工程大小,而是看三件事:房子屬於哪一類建築物、產權與用途怎麼分、這次工程碰到哪些項目。這篇用三個問題帶你快篩,再對照最常見的幾種裝修情境。
裝潢要申請嗎?先用三個問題替自家快篩
屋主問裝潢要申請嗎,通常是想知道自己這次的工程要不要送室內裝修審查許可。最快的判斷方式是依序問三個問題:第一,這棟建築物是不是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住宅最常見的就是六層以上的集合住宅;第二,如果不是,它是不是五層以下的集合住宅或辦公廳,而且這次要增設廁所浴室、或增設兩間以上居室造成分間牆變更;第三,這次工程有沒有碰到法規定義的室內裝修行為。前兩題決定建築物在不在範圍內,第三題決定工程內容算不算室內裝修。三題都問完,大部分情況就能先判斷出方向,再請設計師依圖面確認。
第一問:房子是不是六層以上集合住宅
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二規定,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的室內裝修應申請審查許可;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經內政部認為有必要時也一樣。至於住宅哪些屬於供公眾使用,內政部函釋列出的範圍中包括六層以上的集合住宅,也就是一般說的大樓。這代表住在六層以上大樓的屋主,只要工程內容落入室內裝修的定義,原則上就要申請。很多新成屋住戶以為自己只是在家裡做櫃子和天花板,不需要跟政府申請,但依這個範圍,大樓住宅恰好是最常需要送審的類型,判斷時不能用工程規模來猜。

▲豐聚設計作品《身心科診所》(商業空間)
第二問:五層以下公寓有沒有增設浴室或居室
五層以下的公寓不屬於上述供公眾使用的集合住宅範圍,但內政部另有命令,指定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中的集合住宅與辦公廳,任一戶如果增設廁所或浴室,或增設兩間以上居室造成分間牆變更,就應申請室內裝修審查許可;但建築物從地面層到最上層都屬於同一權利主體所有的,不在此限。換句話說,老公寓只是翻新原有浴室、重做廚房,通常不會因為這一條而需要申請;但如果要多隔出兩間房,或在原本沒有浴室的位置新增一間,就要先確認。這也是老公寓改格局時最常被忽略的界線。
第三問:工程有沒有碰到法規的四種裝修行為
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三條對室內裝修的定義,排除了壁紙、壁布、窗簾、家具、活動隔屏、地氈等的黏貼與擺設,列入範圍的是四種行為:固著於建築物構造體的天花板裝修、內部牆面裝修、高度超過地板面以上一點二公尺的固定隔屏或兼作櫥櫃使用的隔屏裝修,以及分間牆變更。判斷時要逐項對照工程清單,而不是只看整體預算。一個只做天花板與幾面造型牆的案子,可能已經落在範圍內;一個買了很多高價家具、換了全屋窗簾的案子,反而可能完全不在範圍。這一題常常要搭配圖面,才能看出哪些工項真正碰到。
只換壁紙、窗簾和家具,室內裝修要申請嗎?
如果這次只是貼壁紙、換窗簾、添購家具、鋪地毯,或擺放可移動的屏風,依法規定義這些不屬於室內裝修行為,不需要因為這些項目申請審查許可。這也是不少屋主在裝修預算有限時,會先從軟裝著手的原因之一:時程短、不必等審查。代價是能改變的程度有限,燈光迴路、收納量與動線問題都不會因此解決。另外要注意,就算不需要向主管機關申請,社區管委會仍可能有自己的裝修申請與搬運規定,例如電梯保護與時段,這是社區規約的範圍,跟建管的審查許可是兩件不同的事。
大樓做木作天花、包樑與造型牆的情境
大樓新成屋最常見的工程,是木作天花板包樑、隱藏冷氣管線,加上電視牆或玄關的造型牆面。對照法規定義,固著於構造體的天花板裝修與內部牆面裝修,都在室內裝修的範圍內;如果這棟大樓是六層以上的集合住宅,原則上就屬於應申請的情況。很多屋主會問,只做客廳一小塊天花也要嗎?法規並沒有用面積大小來排除住宅的天花與牆面裝修,所以不能用「做得不多」來判斷。比較實際的做法,是在平面與天花圖定案後,請設計師把需要送審的工項標出來,一起決定是否送件、走一般審查還是簡易程序。
系統櫃做到頂、櫃牆當隔間:一點二公尺的界線
系統櫃與木作櫃是否涉及申請,關鍵常在高度與功能。法規把高度超過地板面以上一點二公尺的固定隔屏,以及兼作櫥櫃使用的隔屏裝修列入室內裝修行為,所以一座頂天立地、同時把客廳與書房隔開的櫃牆,就可能落在範圍內;貼著牆面擺放、沒有分隔空間功能的獨立櫃體,則比較接近家具。判斷的代價在於設計的彈性:如果希望用櫃體取代隔間牆,就要接受可能需要送審;如果想避開,就得調整高度或改成可移動的形式,但收納量與隔音效果也會跟著改變。這種取捨最好在平面配置階段就談清楚。
浴室翻新與新增一間浴室,判斷結果不同
同樣是浴室工程,翻新與新增的判斷差很多。翻新原有浴室,主要動到的是磁磚、防水、設備與天花,若在六層以上大樓,天花與牆面的裝修仍可能落入範圍;在五層以下公寓,單純翻新通常不會觸發增設浴室那一條。新增一間浴室則不同,在五層以下的集合住宅,內政部命令明確把增設廁所或浴室列為應申請的情形;在大樓裡,新增浴室通常也會牽涉到隔間變更與給排水路徑,申請幾乎是必然的。新增浴室的另一個代價是排水坡度與管道間位置,有時候即使法規允許,現場條件也不一定做得到。

▲豐聚設計作品《澄淨》(單層大樓)
整棟自用的透天厝,裝潢要申請嗎
透天厝的情況比較特殊。如果是整棟自用、從地面層到最上層都屬於同一權利主體所有的住宅,依內政部命令,它不在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需申請的指定範圍內,一般住宅用途的透天也通常不是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所以單純的室內裝修多半不需要送審。但有幾種情況要另外確認:透天一樓改作店面、工作室或其他對外營業的用途;產權分屬不同人;或工程涉及結構、增建、陽台外推這類已經超出室內裝修範疇的變更。後面這些可能落到建築法其他規定,要請建築師或設計師依實際情況判斷,不能只用透天就不必申請一句話帶過。
店面、診所與辦公室,判斷起點跟住宅不同
商業空間的判斷起點和住宅不一樣。店面、診所、餐廳這類對外開放的空間,多半屬於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的範圍,室內裝修需要申請審查許可的機率很高,消防安全設備也更常被牽動;依法規,圖說涉及消防安全設備變更時,要在施工前取得消防主管機關審核合格的文件。豐聚做過如《身心科診所》這類位於大樓店面的醫療空間,這類案子在丈量之前,就要先確認建物用途、前次使用執照的平面圖與消防設備位置。對經營者來說,送審時程直接影響開業日,最好在租約或購屋前就把它算進去。
判斷結果是要申請之後,下一步找誰辦
如果三個問題問完,結論是要申請,下一步是確認由誰辦理。建築法規定,建築物室內裝修應由經內政部登記許可的室內裝修從業者辦理,所以找的對象要具備合法登記與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接著要決定走一般審查還是簡易室內裝修程序,簡易程序有樓層與面積的條件,例如十層以下樓層的室內裝修樓地板面積在三百平方公尺以下、十一層以上在一百平方公尺以下等,實際適用還要看其他前提。豐聚具備內政部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設計、施工)證照,屋主可以請任何一家業者出示登記與證照資料,自己核對。
判斷錯了的代價:罰鍰、補辦與拆除
如果應申請而沒有申請,依建築法第九十五條之一,會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室內裝修從業者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逾期仍未改善或補辦者得連續處罰,必要時強制拆除違規部分。值得注意的是,處罰對象包括所有權人與使用人,不是只罰施工的業者,所以不能把責任全部推給裝修公司。實務上這類案件常因鄰居檢舉或管委會反映才被發現,補辦時要依現況重新製作圖說,若現況不符規定還得拆改,花費往往高於一開始就送審的成本。
判斷要不要申請前,屋主手上要有的資料
想快速判斷,先備齊幾份資料:建物謄本或使用執照,確認樓層數、用途與產權登記;如果有前次核准使用執照的平面圖更好,送審時也會用到;整棟的產權狀態,透天是否從一樓到頂樓都屬同一人;這次工程的初步清單,標明是否動到天花、牆面、隔間、高櫃與浴室數量;以及社區管委會的裝修規範。有這些資料,設計師在初步溝通時就能告訴你哪些工項可能觸發申請。豐聚的八步流程中,初步溝通就會了解個案現況及業主需求,現場丈量之後再依實際條件確認,這兩步是判斷的起點。
請設計師判斷是否申請時,可以追問的問題
跟設計師討論時,可以直接問:這棟建築物屬於哪一類,判斷依據是使用執照上的哪一項;這次工程裡哪幾個工項落在室內裝修定義內,哪幾個不在;如果要送審,走一般審查還是簡易程序,理由是什麼;送審由誰準備圖說、誰送件,費用算在哪一份合約;如果決定調整設計來避開申請,例如降低櫃體高度,會犧牲什麼;施工中若要變更設計,會不會影響已經取得的許可。對方若能逐項回答並指出依據,代表他真的看過你的圖面;若只說一句不用申請沒關係,就要多一分保留。
關於裝潢要申請嗎的常見問題
住大樓只做系統櫃,需要申請室內裝修許可嗎?
要看櫃體的形式。貼牆擺放、沒有分隔空間功能的獨立櫃體較接近家具;高度超過一點二公尺且兼作隔間的固定櫃牆,則可能屬於法規定義的室內裝修。若同時做木作天花或牆面,六層以上大樓原則上就落在應申請範圍。
老公寓翻新浴室要不要申請?
五層以下公寓單純翻新原有浴室,通常不會觸發內政部指定的申請情形;若是增設廁所浴室,或增設兩間以上居室造成分間牆變更,就應申請。實際還要看建物用途與產權,建議帶謄本請設計師確認。
沒申請就裝潢,會被罰誰?
依建築法第九十五條之一,處罰對象包括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室內裝修從業者,罰鍰為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並限期改善或補辦,逾期未辦可連續處罰,必要時強制拆除違規部分。
社區管委會的裝修申請,跟政府的室內裝修許可一樣嗎?
不一樣。管委會的裝修申請依社區規約,管的是押金、電梯保護、施工時段與共用部分使用;室內裝修審查許可則依建築法,由主管建築機關或審查機構審核。兩者可能都要辦,彼此不能互相取代。
不確定這次裝潢要不要申請,可以帶著建物謄本或使用執照、平面圖、管委會裝修規範與初步的工程想法來預約諮詢,我們會先標出可能觸發申請的工項,再一起決定設計與送審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