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1.03
室內裝修新制:契約草案改了什麼?
室內裝修新制常被說成「以後裝潢要先審查才能開工」,但國土署已澄清申請程序沒有改變。真正在研擬的,是規範設計與施工合約內容的定型化契約草案。這頁拆解草案條款,說明對屋主的實際影響。
所謂新制到底是什麼?先把傳言和草案分開
二〇二六年四月,網路與部分媒體流傳「裝修新制將上路,先申請審查才能開工」的說法。內政部國土署在四月十四日發布聲明,表示與事實不符:目前只是針對室內裝修定型化契約草案進行研擬,既有申請程序與相關規定均未變更,草案也尚未公告上路。
所以討論室內裝修新制時,要先分清楚兩件事。第一,室內裝修許可的申請規則,仍是建築法與《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那一套,管理辦法最近一次修正是民國一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第二,正在研擬的是「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委託及工程承攬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等草案,它管的是你跟設計公司、施工廠商簽的合約內容,而不是要不要申請許可。
裝潢新制不是新的施工許可制度
很多人一聽到裝潢新制,就擔心以後換個櫃子也要送審。實際上草案的法源是《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七條,目的在預防消費糾紛,國土署的說明也提到要防範裝修糾紛、遏止俗稱「裝修蟑螂」的不法業者,例如施工前低價誘騙、施工中追加工程款、收取多數訂金後捲款離開。
因此它影響的是合約怎麼寫:審閱期多久、錢怎麼分期付、延誤怎麼算、保固多久、設計變更的費用誰負擔。哪些工程需要申請室內裝修許可、走一般審查還是簡易程序、罰則多少,這些都不在草案的範圍內。如果有人用「新制」為理由要求你多付申請費或提早付款,可以先請對方說明依據的是哪一份文件。

▲豐聚設計作品《The moment 此刻》(單層大樓)
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七條:應記載事項怎麼產生效力
了解法源,才知道草案一旦公告會有多大影響。《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七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為預防消費糾紛,得選擇特定行業擬訂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公告之後,違反公告內容的定型化契約條款無效;公告應記載的事項,即使沒有寫進契約,仍然構成契約的內容。
這兩句話是新制真正的力道所在。換句話說,正式公告後,業者合約裡如果寫了被禁止的條款,那一條不算數;漏寫了應記載的保障,消費者仍然可以主張。這也是為什麼業界很關心草案的每一個數字,因為它們會直接變成合約的底線。
一份草案拆成三種契約:設計加施工、只設計、只施工
內政部預告的不是一份,而是三份:設計委託及工程承攬(設計與施工一起簽)、設計委託(只簽設計)、工程承攬(只簽施工)。二〇二五年十一月的公告中,三份草案的應記載與不得記載項目數量各不相同,對應不同的合作模式。
對屋主來說,先弄清楚自己簽的是哪一種很重要。如果設計與施工由同一家公司承接,適用的是合併的那一份;如果設計找一家、施工另外找統包,就會分別落在設計委託與工程承攬兩份。豐聚的服務流程把設計合約與工程合約分成兩個步驟簽訂,設計合約時確認建材與預算,工程合約再確認工期與付款方式,這種分段方式與草案的架構是可以對照的。
審閱期至少五日:簽約前把合約帶回家看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公告的設計委託及工程承攬草案寫明,契約經甲方攜回審閱,審閱期間至少為五日;而二〇二四年一月第一次預告的版本則寫至少為七日。不論最後採用哪一個天數,方向是一致的:屋主有權在簽約前把合約帶回家看,而且「拋棄審閱期」這類條款被列為不得記載事項。
審閱期的意義不只是時間,而是讓你有機會逐條比對報價單、圖面與合約是否一致。實務上最容易出問題的是附件:建材規格、施工範圍與付款節點常放在附件,主文看起來沒問題,附件卻寫得很模糊。審閱時把附件一起看完,比只看主文重要。
付款節奏的上限:簽約當天最多付多少?
草案對付款節奏設了上限。以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公告的設計委託及工程承攬草案為例,簽約當日甲方應支付的設計服務費用,不得逾設計服務費用的百分之三十;後續再依設計階段與工程進度分期,並保留尾款在驗收交屋時支付。
這個設計的用意,是避免消費者在初期就付出大部分款項,降低業者收款後消失的風險。代價則落在業者端:產業界在研討會上表示,嚴格的付款比例會讓業者現金流吃緊。對屋主來說,付款比例只是一部分,更重要的是每一期付款對應什麼具體交付物,例如平面圖定案、施工圖交付、某個工程階段完成,這樣付款才有依據可以對照。
延誤的違約金與解約條件,草案怎麼寫
設計委託草案的總說明中,業者逾期的違約金以設計費用的千分之二按日計算,並以百分之十為上限;屋主逾期付款也適用相同比例與上限,但要在業者以書面通知並給予合理期限之後才起算。工程承攬的部分也有對應的逾期計算方式,實際比例與上限要以正式公告的版本為準。
解約條件同樣被具體化,例如業者延誤到一定程度、經書面催告仍未改善時,屋主可以解約;屋主也可以隨時以書面終止,但要賠償業者的損失。這些條款的價值在於事先講清楚遊戲規則。若你現在簽的合約完全沒有寫延誤怎麼算,代價就是糾紛發生時只能各說各話。
設計變更的費用歸屬:誰造成、誰負擔
設計變更是裝修糾紛的大宗。草案的處理原則相當清楚:因屋主要求的變更,額外費用、時間與付款方式另行約定;因業者自身疏失造成的變更,不得另外收費;非可歸責於雙方的變更,費用由雙方平均分擔。另外,業者提交設計圖後,屋主經催告仍未回應,視為同意。
最後一條常被忽略,但它其實是雙向的提醒:屋主有權要求修改,也有責任在期限內回覆。對設計流程來說,這代表每一次圖面確認最好留下書面紀錄。豐聚在平面配置階段就定訂風格與初步規劃、確認細節,再進入設計合約與施工圖,目的也是讓重大變更盡量發生在畫施工圖之前,降低後面的成本。

▲豐聚設計作品《Garden 寶輝世紀莊園》(單層大樓)
保固一年從驗收完成起算,室內裝修新制寫明了什麼
工程承攬的部分,草案寫明業者對施作的工程,應自驗收完成之日起保固一年,保固期間內非可歸責於屋主的損壞,業者應無條件依書圖文件負修復之責。這一條在二〇二四年與二〇二五年的版本中寫法一致。
一年是草案訂的最低標準,不代表每一種工項只需要一年。實務上,防水、結構補強、設備這類項目,屋主可以在合約中另外約定保固範圍與期間。驗收時要留下完整紀錄,因為保固的起算點是驗收完成日,驗收單的日期與內容就是日後主張保固的依據。豐聚在八步服務流程的最後一步就是售後服務及保固,這部分要白紙黑字寫進合約。
設計圖著作權與「圖說僅供參考」條款
草案的不得記載事項中,有一條是不得約定設計圖說「僅供參考」。這針對的是過去常見的爭議:施工結果與設計圖差很多,業者卻以圖面只是參考為由不負責。草案把設計與施工的一致性變成合約的基本要求。
另一方面,設計委託草案也寫明,設計圖的著作權除另有約定外,歸設計方所有,若要用在其他地方要取得書面同意。這對屋主的影響是:如果你打算拿一家的設計圖給另一家施工,要先在合約中約定使用範圍。兩條放在一起看,邏輯很清楚:圖說要被尊重,也要被落實。
業界對草案的疑慮:一體適用與現金流
新制並非沒有爭議。二〇二六年三月在成功大學舉辦的論壇中,學者與產業公會代表提出幾個疑慮:一套規則難以同時適用小型工程與大型案件,老屋翻修常需要重新設計與重新估價;嚴格的付款比例可能讓業者現金流吃緊;而沒有登記的不法業者本來就不會照規定簽約,反而讓合法業者處於劣勢。
這些意見說明了一件事:契約條款再完整,也只能約束願意簽約的業者。對屋主來說,草案是一份有用的檢查表,但不能取代你自己查證業者資格、確認報價明細的功課。國土署也提醒,簽約前可以到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入口網查詢業者與專業技術人員的登記資料。
新制還沒定案,現在簽約可以先做的事
在草案正式公告前,你現在簽的合約不會自動套用草案條款,但可以主動參考它。國土署提到內政部已發布工程承攬、設計委託及工程承攬、設計委託三種契約書範本,可以拿來對照業者的合約。實際做法是:要求合理的審閱時間;確認付款節點對應具體交付物;寫明延誤與變更的計算方式;保固範圍與起算點寫進合約。
遇到爭議或疑似詐騙,可以撥打一九五〇消費者服務專線,或透過行政院消保會網站申訴。這些管道與新制是否上路無關,現在就可以使用。
跟設計公司討論室內裝修新制條款時,可以問的問題
你可以直接問:合約的審閱期多久?付款分幾期,每一期對應什麼交付物?如果設計或工程延誤,怎麼計算?設計變更的費用怎麼歸屬,有沒有書面確認的流程?保固多久、從哪一天起算、哪些工項另有約定?
也可以問:如果草案正式公告,貴公司的合約會怎麼調整?這個問題可以看出對方是否真的讀過草案。豐聚的設計費標準是每坪新台幣一萬元,海外設計或專案另計,設計費與工程管理費、付款方式在初步溝通階段就會說明。不論你最後選擇哪一家,把這些問題問清楚,就是在新制上路前先替自己建立保障。
關於室內裝修新制的常見問題
裝潢新制上路後,換系統櫃也要送審嗎?
不會因為新制而改變。國土署說明,研擬中的是室內裝修定型化契約草案,既有申請程序未變更。是否要申請室內裝修許可,仍依建築法與管理辦法判斷建築物類型與工程內容。
室內裝修定型化契約草案適用哪些合約?
草案分成三種:設計與施工一起簽的設計委託及工程承攬、只簽設計的設計委託、只簽施工的工程承攬。屋主依自己與業者的合作方式,對照相應的那一份。
新制公告後,舊合約裡不合規定的條款還有效嗎?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七條,公告後違反公告內容的定型化契約條款無效,應記載事項未寫入仍構成契約內容。但公告前已簽的合約如何適用,要看正式公告的生效規定,建議屆時向消保單位確認。
業者說因為新制要先付比較多訂金,合理嗎?
新制草案的方向是限制前期付款比例,而不是提高。若業者以新制為理由要求提早或多付款項,可以請對方提出依據,並對照內政部發布的契約書範本,必要時撥打一九五〇專線諮詢。
如果你正準備簽設計或工程合約,想對照室內裝修新制草案檢查條款,歡迎預約豐聚的初步溝通。帶上平面圖、交屋時程、預算範圍與手上的合約或報價單,我們會說明設計費、付款方式與保固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