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1.03
新成屋漏水賠償:保固、瑕疵擔保與求償步驟
新成屋漏水賠償的第一步,不是先找抓漏,而是翻出你簽的契約:預售屋契約與成屋契約的保固依據不同,能主張的權利與期限也不同。這篇整理求償依據、證據保存與協商管道,個案仍建議諮詢律師。
- 新成屋漏水賠償,先確認你簽的是哪一種契約
- 預售屋契約的保固:結構十五年、固定建材一年怎麼套用
- 成屋契約沒有保固年限時,回到民法瑕疵擔保
- 可以主張什麼?修繕、減價、解約與損害賠償的差別
- 通知期限:發現漏水後為什麼要立刻書面通知
- 漏水在專有部分還是共用部分?決定找建商還是管委會
- 證據怎麼留:時間軸、照片與抓漏報告
- 建商來修:修繕方案、施工期間與驗收要寫清楚
- 已經裝潢好的房子漏水,木作與地板損失能不能求償?
- 建商拖延不處理:消費申訴、消保官與調解
- 從豐聚新成屋作品看:衛浴多的房子,漏水風險點也多
- 裝修時就預防爭議:施工前拍照、試水與保固界線
- 準備求償前,屋主可以先整理的文件
- 跟建商、律師或設計師討論漏水時可以問的問題
- 新成屋漏水賠償常見問題
新成屋漏水賠償,先確認你簽的是哪一種契約
同樣叫新成屋,有人是在預售階段簽約、等到完工才交屋,有人是在建案完工後才買下餘屋。前者多半簽的是預售屋買賣契約,後者可能是成屋買賣契約,兩種契約依內政部公告的應記載事項,處理瑕疵的方式不一樣。預售屋契約有明確的保固期限與範圍,成屋契約則把瑕疵擔保責任交回民法與相關法令。所以發現漏水時,先把契約與附件找出來,看保固條款怎麼寫、交屋日是哪一天、有沒有拿到保固服務紀錄卡。這一步決定了你後面要用什麼依據跟建商談,也決定了還有多少時間可以主張。
預售屋契約的保固:結構十五年、固定建材一年怎麼套用
依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房屋自買方完成交屋日起,結構部分如基礎、樑柱、承重牆壁、樓地板、屋頂、樓梯等負責保固十五年;固定建材及設備部分如門窗、粉刷、地磚等負責保固一年,賣方並應於交屋時出具房屋保固服務紀錄卡。漏水屬於哪一類,要看水從哪裡來:屋頂或外牆結構裂縫造成的滲漏,跟窗框打膠老化或浴室磁磚縫隙造成的漏水,適用的保固期限可能不同。這也是為什麼抓漏報告很重要,它不只是找出漏點,也是判斷適用哪一段保固的依據。超過一年的漏水不代表就無法求償,還要回頭看民法的規定。

▲豐聚設計作品《雙橡園2279 Aether 藏光》(單層大樓)
成屋契約沒有保固年限時,回到民法瑕疵擔保
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寫明,標的物的瑕疵擔保責任依民法及其他有關法令規定辦理,而且契約不得約定賣方在交屋後排除民法上的瑕疵擔保責任。換句話說,即使成屋契約沒有寫保固年限,買方仍可依民法主張物的瑕疵擔保。另外有些建商會在成屋契約之外提供自訂的保固條款,這部分可以視為額外的約定,但不能用來減少法律原本給買方的權利。如果建商拿出一份保固書說某些漏水不在範圍內,先別急著接受,把保固書、契約與法條一起拿去請律師或地政士看,再判斷對方的說法是否站得住腳。
可以主張什麼?修繕、減價、解約與損害賠償的差別
依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買賣物有瑕疵時,買受人可以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但解除契約顯失公平時,只能請求減少價金;第三百六十條則規定,在買賣物欠缺出賣人承諾的品質或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瑕疵的情形,買受人可以不解約或減價,而請求不履行的損害賠償。實務上多數新成屋漏水,屋主最想要的其實是建商把漏水修好,所以常見的路徑是先依契約要求修繕,修不好或拒絕修,再談減價或賠償。解除契約對新成屋影響很大,房貸、裝修與搬遷都要一起處理,通常是最後的選項。每一種主張的條件與舉證責任不同,要用哪一種,建議跟律師討論。
通知期限:發現漏水後為什麼要立刻書面通知
民法第三百五十六條規定,買受人應從速檢查受領的物,發現有應由出賣人負擔保責任的瑕疵時,應即通知出賣人,否則視為承認所受領的物。第三百六十五條則規定,買受人因物有瑕疵而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者,自通知後六個月間不行使,或自物之交付時起經過五年而消滅,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瑕疵者,六個月的規定不適用。所以發現漏水的第一時間,就要用可以留下紀錄的方式通知建商,例如存證信函、電子郵件或保固申請單,並保留回覆。只打電話給客服,事後很難證明你何時通知,也容易在期限計算上吃虧。
漏水在專有部分還是共用部分?決定找建商還是管委會
新成屋的漏水來源,可能在你家的專有部分,也可能在外牆、屋頂、管道間這些共用部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專有部分的修繕由各區分所有權人負責,共用部分的修繕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為之。新社區剛成立時,共用部分的瑕疵通常還在建商保固範圍內,由管委會統一向建商反映;若漏水來自樓上住戶的專有部分,例如樓上浴室防水失效,則要先跟樓上住戶協調,再由該戶向建商主張。搞錯對象,常常會在住戶、管委會與建商之間被推來推去。先請抓漏判斷水的路徑,再決定由誰出面,處理會快很多。
證據怎麼留:時間軸、照片與抓漏報告
漏水爭議最後比的是證據。從發現的那天起,記錄每一次出現水痕的日期、當時的天氣、是否有人使用樓上的浴室或陽台,並拍下水痕範圍的變化,照片中最好放一把捲尺或固定物當比例。第二是建商與管委會的往來紀錄,包括通知的日期、對方的回覆與到場檢查的紀錄。第三是抓漏或檢測報告,說明漏水的可能來源與判斷方法;若雙方對原因有爭議,進入訴訟時法院通常會依聲請委託鑑定。交屋時的驗屋紀錄也很重要,如果當時已經記下水痕或牆面異狀,就能證明瑕疵在交屋前就存在。這些資料整理成一份時間軸,談判時會比口頭描述有力得多。
建商來修:修繕方案、施工期間與驗收要寫清楚
建商同意修繕時,不要只問什麼時候來,而要請對方說明修繕方案:找到的漏點在哪裡、打算用什麼工法處理、需要拆除哪些範圍、施工要幾天、期間能不能住在家裡。如果修繕需要拆開你自己做的裝潢,例如木作天花或櫃體,也要先講好拆除與復原由誰負責。修完後,請對方安排試水或觀察一段時間,確認不再滲漏再簽驗收,並在紀錄上寫明修繕的位置與內容,作為日後再次漏水時的依據。若同一處反覆漏水,修繕次數本身也是你後續主張減價或賠償的證據。任何修繕的承諾,都盡量用書面或訊息留下來。

▲豐聚設計作品《潤隆 L house》(複層別墅)
已經裝潢好的房子漏水,木作與地板損失能不能求償?
很多屋主是在裝潢完、甚至入住一段時間後才發現漏水,這時損失不只是漏點本身,還有泡水的木作、地板與家具。這部分能不能向建商求償,要看漏水是否可歸責於建商、損失與漏水之間的因果關係是否能證明,以及你主張的依據,例如民法第三百六十條或不完全給付的規定。實務上,裝修本身也可能成為爭點:建商可能主張是裝修破壞防水造成漏水。所以裝修時保留施工前的現況照片、浴室防水是否動過的紀錄,就變得很重要。能求償多少,沒有一定的答案,建議帶著裝修合約、施工照片與損失清單,向律師諮詢。
建商拖延不處理:消費申訴、消保官與調解
如果建商遲遲不回應,可以走消費爭議的管道。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發生消費爭議時,可以向企業經營者、消費者保護團體或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企業經營者應於申訴之日起十五日內妥適處理;未獲妥適處理時,可以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申訴。第四十四條則規定,申訴未能獲得妥適處理時,可以向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另一條路是向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大部分免費,經法院核定的調解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這些管道都比訴訟省時,但也需要你把證據整理好。
從豐聚新成屋作品看:衛浴多的房子,漏水風險點也多
新成屋的漏水來源,衛浴、陽台與窗邊最常見,房子的衛浴數量越多,要檢查的點就越多。豐聚在台中雙橡園2279完成的《Aether 藏光》是六十六坪新成屋,配置兩房兩廳三衛;《潤隆 L house》是七十八坪的新成屋電梯別墅,配置三房兩廳三衛。這類新成屋在設計階段,就要先決定哪些衛浴維持建商原本的防水,哪些要調整,因為一旦動到防水層,保固責任的界線就會變得模糊。如果只是更換設備與面材,盡量不破壞原有防水;如果必須改,就要重做防水並試水,並清楚記錄,讓日後的漏水責任有跡可循。
裝修時就預防爭議:施工前拍照、試水與保固界線
新成屋交屋後要裝修,最好先把屋況完整記錄下來,再讓工班進場。具體做法包括:交屋驗屋時,把浴室、陽台與窗邊的狀況拍照存檔;裝修前請設計師或工班做一次放水測試,確認排水與防水都正常;凡是要動到建商防水的地方,先跟建商確認對保固的影響,並在裝修合約裡寫明新做防水的保固由誰負責。這樣做的代價是多花一點時間與溝通成本,但萬一日後漏水,你能分清楚是建商原本的問題還是裝修造成的,避免兩邊互相推責。豐聚的服務流程中,現場丈量與專人監工回報業主,也是為了讓這些紀錄在工程中就被留下來。
準備求償前,屋主可以先整理的文件
在跟建商、管委會或律師談之前,先把資料整理成一個資料夾:買賣契約與附件、建材設備表、交屋日期與點交紀錄、保固服務紀錄卡或建商保固書;驗屋紀錄與當時的照片;發現漏水的時間軸與照片、天氣紀錄;通知建商的書面紀錄與對方回覆;抓漏或檢測報告;修繕的施工紀錄與驗收單;若已裝修,再加上裝修合約、施工前後照片、受損物品清單與修復估價。資料依日期排列,每一份標上來源。這份資料夾不只在求償時有用,日後賣屋時,面對建物現況確認書的漏水揭露,也能說明漏水已經修好、是怎麼修的。
跟建商、律師或設計師討論漏水時可以問的問題
向建商可以問:這處漏水屬於結構還是固定建材的保固範圍,判斷依據是什麼;修繕方案、工期與需要拆除的範圍;修完後如何驗收、再漏水怎麼處理。向律師可以問:我的契約適用哪一種瑕疵擔保依據,還有多少時間可以主張;減價、損害賠償與解除契約各自的條件;裝修造成的損失能否一併主張,需要哪些證據。向設計師可以問:這次漏水會影響哪些裝修項目,修復的順序是先止水還是先拆;如果要重做浴室,新的防水保固由誰負責。把三方的答案放在一起看,比較能判斷該談、該等,還是該走法律程序。
關於新成屋漏水賠償的常見問題
新成屋交屋超過一年才漏水,還能找建商嗎?
要看漏水的原因與契約。預售屋契約的固定建材保固為一年,但結構部分保固十五年,屋頂或外牆結構造成的滲漏可能仍在範圍內;另外民法的瑕疵擔保也有自己的期限計算。建議盡快書面通知建商,並諮詢律師。
新成屋漏水,建商只願意修不願意賠,怎麼辦?
多數情況下,修繕是最快恢復居住的方式,可以先讓建商修好並留下紀錄。若修繕後仍有損失,例如泡水的裝潢或家具,再依證據主張賠償;協商不成,可以走消費申訴、消保官或公所調解,最後才是訴訟。
漏水是樓上住戶造成的,我要找建商還是樓上?
先找漏水來源的那一方。若是樓上住戶專有部分的問題,例如浴室防水失效,通常先跟樓上協調,由樓上依保固向建商主張;若來自外牆或管道間等共用部分,則由管委會出面處理。抓漏報告是判斷的關鍵。
如果你的新成屋遇到漏水,正在評估修復與後續裝修,歡迎預約豐聚的初步溝通。帶上平面圖、漏水照片與時間軸、抓漏報告與交屋時程,我們會從修復順序與裝修範圍提供建議,法律問題仍請向律師確認。